关于北京市重大办2014年监管工作要求的通知
2014-01-21 10:24
公司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重大办)2014年1月20日会议精神及公司关于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要求,为顺利开展2014年各项监理工作,要求在工程建设中监督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几点:
1.地下工程施工中对原有地下管线的保护,遇不明气、液体时马上停工并封锁现场,并请有关部门到场勘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透水、涌沙、塌方等事故发生;
2.对易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如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篮、卸料平台、高空交叉作业、外脚手架等),采取逐一排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方法予以杜绝,检查后立即下发工作联系单或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情况严重的,应立即签发暂停令,绝不允许施工单位因工期紧张、心存侥幸施工从而酿成大祸;对于要求定期试验的设备及大型机具,监理人员应现场核实试验的真实性、有效性;
3.明火作业方面,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动火制度,杜绝无证人员上岗,现场施工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规范、规程;
4.临电方面,检查线路老化问题、配电箱内电气元件是否齐备、有效等;临电遥测务必要现场监督;
5.检查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是否按方案落实、消防设施是否有效。
望公司各部门应针对上述内容提高警惕,认真落实,做好相关监理工作。
质量安全部
20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