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09年工作要点
一、做好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的市场保障及社会稳定工作
(1)做好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质量和效益的保障工作。对各地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保障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的通知》(建市[2009]6号)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增强服务意识,依法监管建筑市场,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为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提供有力保障和高效服务。
(2)加强建筑劳务队伍管理,维护建设领域社会稳定。对各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进行调研,研究起草《关于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意见》,提高对劳务队伍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坚持“用工单位负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冲突,促进就业稳定和技能提高。
二、大力推进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3)健全建筑市场监管法规体系。一是组织论证起草《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二是出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办法》部令。三是修订出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继续推行工程担保、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担保试点城市,积极培育担保机构,支持市场主体之间自愿采用担保保证、商业保险等手段规避风险,引导工程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5)健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6)加强合同管理。在部分地区推行合同备案管理试点,加强合同履约监管,进一步遏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组织起草《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试行办法》,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修改方案。出台《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推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
(7)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和审批配套制度。一是修订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制度。二是研究出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说明》和《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资质审批配套政策。三是实现部分类别企业资质的网上申报、审查的试点工作,方便企业,提高办事效率。
(8)继续完善个人注册执业制度,落实执业人员责任。一是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地方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二是组织拟订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工作方案并贯彻实施。三是研究出台关于完善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四是出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办法》。五是研究制定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六是协调建立全国统一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注册办法。七是抓好注册执业人员的执业管理,切实落实个人执业责任。四、抓好行业发展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9)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研究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做好各项对外开放的谈判和要约工作,促进建筑业对外交流和合作。
(10)组织编写《中国建筑业发展研究报告(2009年)》,组织完成2008年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