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年行动”工作方案

2010-01-26 00:00

为贯彻落实1月18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领导关于开展提出“安全生产年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郑志勇 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陈卫东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郑伟革 成 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区、县建委主管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地铁工程施工将进入全面攻坚阶段,市区两级建委要加强监督,重点督促检查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履责情况。 (二)深基础和高大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深基础和高大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要按照《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方案施工。 (三)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继续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在用起重机械手续齐全合法。 (四)施工现场洞口、临边防护,临时用电、防汛和消防保卫管理。 五、工作措施 各参建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特别是上述四类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一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级事故,避免一般事故。 各区、县建委应将本区、县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落实到具体的监督人员,确保每个工程都有监督责任人。监督责任人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应要求参加单位及时整改,并应依法予以处罚。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月组织网格组,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以月报的形式上报。 市区两级建委每月检查的内容应涵盖《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0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附件中规定的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 “安全生产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二)制定措施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精心部署,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区、县建委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四)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区、县建委每月25日之前,将检查情况报送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传真号码:83297551。 附件:2010年全市建委系统监督检查及执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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