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01-26 14:40

建研凯勃质字[2016]01

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安全监理工作水平,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检查总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物资配备、人员的到位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对脚手架、吊篮、深基坑边坡支护、消防、临时用电、“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外挂梯、卸料平台、起重机械、大模板锁扣等危险源进行检查维护。

三、对消防器材的到位及有效性进行排查,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处理,场地垃圾及时清理。生活办公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现场裸露土必须覆盖,防止扬尘。

四、逐一检查施工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临时消防用水系统的保温。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区域内设立明显的禁放、限放标志。封闭建筑物洞口,防止烟花爆竹飞入引发火灾。

五、督促施工单位对周边居民宣传“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各项目部认真组织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厅电【2015】66号)及《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京安办发【2015】69号)。

七、落实好春节期间值班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治安管理,监理项目部值班人员要巡查并做好记录。

 

各项目部要按照以上要求在春节前完成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形成文字性材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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