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施工单位与监理的配合工作

2010-06-29 00:00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工作总的依据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GB/T50358-2005》;应与监理项目部配合的工作总的依据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全过程中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等国家或地方规定、规范。这些规定规范涵盖了工程建设的二个方面,一是有关工程实体的质量与建设过程安全,二是建设全过程的可追溯的资料。 我是从事监理工作多年的监理工程师,只能就与监理(建设)工作相关的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工作做个粗略梳理(以北京市监理规程为线索结合其他承包单位标准化管理方法),由于受本人工作的局限性与经历限制,梳理会有局限性,所以此稿仅供参考。 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一、图纸会审与记录 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是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如质监部门)有关人员作设计意图交底和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其它单位审查出来的图纸问题予以解决的一次重要的“综合会审”会议。图纸会审记录是“综合会审”所作出的决定和变更设计的记录,它是施工图纸的补充文件,是工程的正式施工依据之一。 1、图纸会审内容: (1)、图纸会审时,应重点审查施工图的有效性、对施工条件的适应性、各专业之间和全图与详图之间的协调一致性; (2)、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等设计图纸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经济和技术政策、规范规定,图纸总的做法说明(包括分项工程做法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与建筑、结构、安装图、装饰和节点大样之间有无矛盾,设计图纸(平、立、剖、构件布置,节点大样)之间相互配合的尺寸是否相符,分尺寸与总尺寸、大、小样图、建筑图与结构图与结构构造图、土建图与水电安装图之间互相配合的尺寸是否一致,有无错误和遗漏,设计图纸本身、建筑图与结构构造、结构各构件之间,在立体空间上有无矛盾,预留孔洞、预埋件、大样图或采用标准构配件图的型号、尺寸有无错误和矛盾; (3)、总图的建筑物坐标位置与单位工程建筑平面图是否一致,建筑物的设计标高是否可行,地基与基础的设计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结构性能如何,建筑物与地下构筑物及管线之间有无矛盾; (4)、主要结构的设计在强度、刚度、稳定性等方面有无问题,主要部位的建筑构造是否合理,设计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5)、设计图纸的结构方案、建筑装饰,与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技术装备有无矛盾,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施工单位有无困难,所需特殊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能否解决,专用机械设备能否保证; (6)、安装专业的设备、管架、钢结构立柱、金属结构平台、电缆、电线支架以及设备基础是否与工艺图、电气图、设备安装图和到货的设备相一致,底座与土建基础是否一致等。 2、注意事项:图纸会审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汇总整理,交设计、施工及其它单位会签,然后由建设单位打印盖章,发给持有施工图纸的所有单位,其发放份数与施工图纸份数相同,对需要补充设计、修改图纸者,由设计单位负责补发。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是提高管理水平和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工程验收必不可少的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编制的,用以部署和指导全部施工活动,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组织措施的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如下: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法规、技术政策、规范的基本要求; (2)、必须适应工程项目及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地方法规的特殊要求; (3)、严格遵守合约规定的工程项目经济技术要求与规定; (4)、编制技术应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应简明扼要、层次分明、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总承包方负责编制,分包方在总承包方的总体部署下编制分包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总承包方审批方可实施。 (2)、特大型、特殊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编制并报单位最高层技术部门审批。 (3)、大、中型项目及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由公司技术部门或分公司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编制,并报公司级领导及部门审批。 (4)、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有关部门、技术负责人参加编制,报分公司级领导及部门审批。 (5)、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公司、分公司、项目应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及保证措施逐级进行交底。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目录 (1)、编制依据(合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质量体系文件等) (2)、工程概况(工程建设概况、工程建筑设计概况、工程结构设计概况、建筑设备安装、自然条件、工程特点) (3)、施工部署(工程目标、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任务划分及总、分包关系、施工流水段的划分及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准备) (4)施工安全保证组织机构及措施 编制要点; 1)、项目部施工安全保证组织机构图、安全培训证; 2)、脚手架钢管材质;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选用与管理; 3)、起重机械备案管理与使用的安全管理; 4)、基坑支护、三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管理; 5)、施工现场消防与防火管理;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7)、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5)绿色施工保证措施,北京市建委对绿色施工极为重视,主要依据是《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规程要求施工过程中落实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与健康水平。 编制要点; 1)、施工中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废气排放控制措施; 3)、水土污染控制措施; 4)、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5)、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6)、现场安全与职业健康措施;《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01-83-2003》。 (4)、施工进度计划(工期目标、进度计划) (5)、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总平面布置依据、施工总平面的绘制及布置原则、施工总平面内容) (6)、重要分部分项、危险性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安全措施(测量放线、地下工程、结构工程、脚手架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外线、道路工程、季节性施工、“四新”应用、计算机管理应用) (7)、各项管理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技术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降低成本措施、安全、消防保证措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与CI(企业形象标志) 4、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达到开工条件。 施工准备阶段工作 一、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1)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2)专职放线人员应具岗位证书;检测设备营具鉴定证书 (3)将水准点引进成果、红线桩校核成果填入《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4)对水准点、红线桩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二、接受建设单位地下管线(包括架空高压线)资料 1、这是开工前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原因一是它牵涉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的安全,也涉及一笔不小的安全措施费用;二是《安全规程》已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三是《安全规程》也明确规定监理应参与移交过程,同时规定当施工单位专项保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时可以退回修改。 2、保护措施应符合相应规范、规定的要求。 三、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开工报告是施工单位在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向建设单位、监理呈送的报告,它是工程计算工期的起点,也是工程完成工期的目标。开工报告应由项目工程部门填写,报本单位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结论并报建设单位。 工程开工报审条件: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总监已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含主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资格证明)。 (3)工程定位测量记录监理已验收。 (4)主要人员、材料、设备进场。 四、设计交底与记录 设计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可按单位工程进行设计交底,对关键部位和重要结构也可进行单独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各与会单位会签,并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形成正式设计文件。 五、现场临电、消防临水方案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电、消防临水设置与管理方案是件非常重要的工作,是现场安全的保证工作之一。所以将二个方案单独列项。 1、现场临电、消防临水方案编制:依据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2009。 2、编制要点 (1)、现场临电方案需要项目部上级单位安全主管审批、签认、盖章;使用前应由上级单位安全主管组织项目部人员验收,填写现场临电验收记录并签认盖章。 (2)、各级漏电保护器设定值应符合规范要求,水箱加压泵、塔吊供电应以二级箱供电方式对待。 (3)、消防栓供水干管、立管管径应符合规定;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布局。 (4)、现场临电、消防临水方案应随建筑物升高补充二次方案。 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进度、造价、合同等管理工作 一、技术交底记录 1、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安全环保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应主要是交底人的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应主要是接受交底人的责任。 2、填写要点: 要求严格执行层层交底制:即技术经理 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工长、质量、安全)作业班组,并做好记录,接受交底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认可。 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两类。 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一并进行。是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前将工序中的关键技术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有: (1)、施工组织设计总体关键施工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 (2)、施工作业指导书的技术操作和质量保证措施; (3)、图纸会审内容交底; (4)、设计变更交底;  (5)、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的有关条文; (6)、技术交底记录应根据施工过程的变化,及时补充新内容; (7)、技术交底记录应有交底人、接受交底人签字。 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作业条件、施工准备、施工方法、工艺操作流程、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环保措施、成品保护以及需要交底的其他事项(如:工程中关键性施工技术问题、施工图中必须注意的尺寸、标高、轴线及预埋件、预埋孔位置、图纸变更洽商、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方法、操作要点、质量通病防治、环境保护措施等)。技术交底要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具体情况在施工前进行,重点突出,结合实际,切忌照抄照搬。 二、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本身差错,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变化,原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对设计图纸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而办理的工程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文件。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 2、相关规定及要求: (1)、施工图纸经会审后,原则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如果施工前或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有错误,交待不清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等,均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图纸的组成部分。 (2)、设计变更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当设计图纸有较大变动时,由设计单位变更图纸。 (3)、工程设计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时,例如钢筋代换、细部尺寸修改等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的同意。 (4)、由建设单位对建筑构造、细部做法、使用功能等方面提出设计变更时,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并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发设计变更图纸。 (5)、工程洽商可由技术人员办理,专业的洽商由相应专业工程师负责办理。工程分包方的有关洽商记录,应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确认后方可办理。 (6)、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 (7)、各责任人在收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后,应及时在施工图纸上对应的部位标注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日期、编号、更改内容。 3、注意事项: 设计变更文件、工程洽商记录都必须经过设计、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的签章认可,才能作为正式的文件接收存档。 施工过程中的物资、工序、分项、分部资料报验 施工过程中的物资、工序、分项、分部资料报验资料的形成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P12~15;记录表格见P74~243。 一、做好施工资料管理的策划工作。 1、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策划内容包括: (1)、明确工程施工各专业流水段、分项的划分;(可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明确施工资料管理负责人责任与权限;明确每项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责任人;明确各专业随流水报验要求(填报验单顺序、签发人、签发时限)。 (3)、工程开工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中确定检验试验、见证取样计划。(如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部位、检验批的划分、见证取样类别品种、批次数量等)。 (4)、施工资料责任人应确定归档内容清单,并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调整清单内容,归档内容根据当地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及各单位自行管理规定确定,并向各项资料责任人进行交底; (5)、对于分包工程资料,过程资料报验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总包单位应在分包工程合同内约定资料管理、移交内容、要求、移交时间等,并收取资料归档抵押金; (6)、新开工程向公司交纳档案抵押金,保证工程施工资料及时、完整的移交; 2、加强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工程施工资料应与施工进度同步收集与整理,应做到各项资料交圈对口。 (2)、做好总、分目录的编制工作,便于查阅与整理。 (3)、需要向档案馆及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应配置满足安全、环境保管条件的专用铁皮柜。做好防火、防潮、防渍、防盗、防虫蛀工作,确保各项资料完整无失。 二、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深化设计、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等文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签字盖章后,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定结论。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工程技术文件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工程技术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3)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4)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5)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季节性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9)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2、、工程技术管理资料组成及编制 工程建设过程中除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深化设计、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等文件外根据施工进展情况需要施工单位编制的各种施工方案列举如下: (1)、安全生产管理,新入场工人三级教育(实名制);“四新”针对性安全教育;班前安全交底活动等。(可含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依据是《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2)、文明施工,依据是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京建发〔2010〕175号》。(可含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冬施、雨施、大型设备吊运安装专项施工方案,需单独编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需单独编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依据是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 (5)、脚手架搭设方案,需单独编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依据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2》、《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02-2010》。 (6)、基坑支护方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DB11/489-2007》;需单独编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 (7)、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需单独编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 (8)、三宝四口防护方案,依据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9)、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塔吊、施工机具专项方案,需单独编制,依据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京建施[2008]368号》;《关于对本市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京建施[2008]593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 (10)、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依据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需单独编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需单独编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 (11)施工消防临水方案,依据是《北京市政府84号令》、《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01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2009。需单独编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 (12)、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依据是《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的应用JGJ85-2010》。需单独编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 (13)拆除工程,依据是《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需单独编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 (14)人工挖孔(大直径桩),依据是《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DBJ01-502-99》,需单独编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 (15)吊篮使用,依据是《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675号);《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北京市《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管理手册》。需单独编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 (16)、承包单位需填报上述《C1-3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C3-1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外,随施工进程还需填报《C1-1》、《C1-4》、《C1-5》、《C1-6》、《C1-7》、《C1-8》、《C1-9》、《C1-10》、《C1-11》、《C1-12》、《C1-13》、《C1-14》、《C1-15》、《C1-16》、《C2-1~4》、《C3-1~5》、《C4-1~19》、《C5-1~19》、《C6-1~93》、《C7-1~6》、《C8-1~6》。工序记录表,施工单位用表共计178种。 五、停工报告 1、工程停工报告是明确工程施工各方责任,计算施工工期的依据。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或特殊情况造成较长时间停工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呈报工程停工报告。工程停工期间,应要求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保护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 凡由于下列原因者可填写停工报告: (1)建设单位应该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及零配件,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施工单位者; (2)建设资金不落实,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度款者; (3)施工所需水、电供应断绝和场外道路不通者; (4)设计变更影响连续施工者; (5)由于地基情况复杂和设计要求,基础施工后需预压或稳定一段时间才能施工者; (6)工程破土后,发现地基土质与设计不符,需进行地基处理者; (7)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商定暂作临时设施使用者; (8)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缓建; (9)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情况,造成工程停工者。 2、填写要点: “停工原因”栏中填写造成工程暂停的原因,要求表述简明、扼要。 “审批意见”栏中应填写工程停工后要求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所做的有关工作。 3、注意事项:停工报告必须有项目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签章。 六、工程复工报告 1、无论由何原因造成的工程暂停,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告》,并予以签批。 2、填写要点: 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复工报告》时,应附下列书面材料一起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 (1)承包单位对工程暂停原因的分析; (2)工程暂停原因已消除的证据; (3)“审批意见”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核实结果填写。 (4)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复工备件进行复核,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复工申请的审批。 3、注意事项:复工报告必须有施工、项目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签章。 七、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是合同计划(或建设、监理单位批准的首次总控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对比。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未达到预定计划时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原因进行分析,调整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确保施工进度与计划一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分析真正起到作用。 八、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当工程施工或进场物质不合格时,检验部门、建设(监理)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下达不合格项的整改通知,并要求处置、整改完毕后反馈并复检,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应如实记录。 此表由下达方填写,整改方填报整改结果。 九、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而引发、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造成设备人身安全,影响使用功能的即构成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质量事故处理的目的是消除质量缺陷或隐患,以达到设备或建筑物的安全可靠和正常使用的各项功能要求,并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凡发生重大事故应按要求进行记载。其中发生事故时间应记载年、月、日、时、分;估计造成损失,指因质量事故进行返工、加固等而实际损失的金额,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事故情况,包括倒塌情况(整体倒塌或局部倒塌的部位)、损失情况(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倒塌面积等);事故原因包括设计原因(设计错误、构造不合理等)、施工原因(施工粗制滥造、材料、预制构配件或设备低劣等)或设计与施工同时有问题以及天灾、人祸等。处理意见,包括现场处理情况;设计和施工的技术措施;主要责任人及处理结果。 事故处理后,应提交完整的事故处理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数据;事故原因分析、论证;事故处理依据;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检查复验记录;事故无需处理的论证;事故处理结论等。 竣工阶段工作 一、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是证明完成施工合同内容的重要记录。 工程竣工报告是单位工程及其最终检验全部完成后,由项目工程部门填写。施工单位上级工程部收到申请报告后,组织技术、质量等部门对工程的实物、资料进行初验,合格签章后报建设、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总承包单位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内容包括以下五个大方面: (1)工程概况及实际完成情况; (2)企业自评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3)企业自评施工资料完成情况; (4)主要建筑设备、系统调试情况; (5)安全和功能检测、主要功能抽查情况。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建设单位负责整理竣工验收会议纪要,施工单位填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各单位在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写出验收结论。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项: (1)工程基本概况; (2)工程完成设计与合同所预定内容情况; (3)验收组织形式; (4)验收组组成情况; (5)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6)参建各方竣工验收意见; (7)竣工验收程序; (8)工程竣工验收组验收意见; 施工总结 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性质进行全面施工、组织和管理总结。其目的是总结施工过程中的得与失、经验与教训等,从而不断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及企业管理水平。 施工总结要简明扼要地介绍工程概况,以图、表形式为主,文字叙述为辅。内容一般包括: (1)采用的施工方法。(包括方案的优化选择,主要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效果) (2)新工艺、新材料、先进施工技术的采用情况。(包括技术性能、关键技术问题和对象,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相比达到的先进程度、经济比较结果) (3)质量要求和实际达到的情况,较好的细部做法。 (4)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防治对策。 (5)各项管理措施。(包括质量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降低成本措施) (6)突出的经验教训和体会。 综上所述,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整个过程中的工作主要是围绕三个方面进行(1)依法保证建设实体质量,这是第一位的工作;(2)依据《资料规程》真实、完整、及时完成可追溯的全部工程资料,这不仅是工程的需要而且是涉及自我保护的工作;(3)依法做好工程现场管理工作(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这是完成(1)、(2)项工作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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